逢甲大學九十六學年度全校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主 旨:為推展全民游泳運動並提升學生體適能,且增進游泳技術水準。
二、主辦單位:逢甲大學體育事務處。
三、協辦單位:逢甲大學體育館營運中心。
四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(星期一)下午13:00舉行。
五、比賽地點:逢甲大學游泳池(領隊會議97年5月23日、12:00體育館三樓視聽室)
六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7年5月16日截止。
七、報名地點:(1)競技比賽項目:
1.以系所為單位之報名表,請欲參賽學生填妥報名表單,經各系(所)主管簽核後,於
5月16日(星期五)前逕送體育館六樓612室趙鴻昌老師(分機5926)彙辦;電子檔
報名表請回傳
chaohc@fcuoa.fcu.edu.tw。
2.教職員工欲參賽者敬請填妥報名表後,5月16日(星期五)前逕送體育館六樓612
研究室趙鴻昌老師(分機5926)彙辦;
電子檔報名表請回傳chaohc@fcuoa.fcu.edu.tw。
(2)趣味比賽項目:
以班級為單位,一年級班級報名表請交回任課老師,由任課老師一併繳交體育館
六樓612室趙鴻昌老師(分機5926)彙辦。電子檔請回傳chaohc@fcuoa.fcu.edu.tw。
八、組 別 :(1)本校學生競技比賽分男子組、女子組(設團體錦標)。
(2)本校教職員工競技比賽分男子組、女子組(不設錦標)。
(3)以班級為單位,趣味比賽,不分男女組(設精美獎品)。
九、競技比賽項目:(以系所為單位)
(1)男子組:(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同)
自由式:50公尺、100公尺 蛙 式:50公尺、100公尺
仰 式:50公尺、100公尺 蝶 式:50公尺、100公尺
個人混合式:200公尺
自由式接力:4人 x 50公尺
大隊接力:10人 x 50公尺
(2)女子組:(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同)
自由式接力:4 人x 50公尺
大隊接力:8 人x 50公尺
其它競賽項目同男子組
十、趣味比賽項目:(以班級為單位)
(1)乒乓球接力賽:以班為單位6人x 50公尺可男女混合報名參加。
(2)划船接力賽:以班為單位6人x 50公尺可男女混合報名參加。
(3)快速接力賽:以班為單位6人x 50公尺可男女混合報名參加。
(4)浮板打腿賽:以個人為單位1人x 50公尺分男女2組報名參加。
十一、比賽辦法:
(1)趣味比賽以班級組隊參加,每項均採計時決賽。
(2)競技比賽採預(決)賽,預賽取8名、參加決賽取6名。
(3)競技比賽以系所為單位、每人限報2項。
(4)競技比賽團體成績:以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積分累加,如積分相等,以
各系金牌數最多者為第一名、次多者為第二名、倘若金牌數相等、則比銀牌
數多寡分勝負、而後依此類推。
(5)本比賽採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。
十二、獎 勵:(1)競技比賽項目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,前六名頒發獎狀。
(2)競技項目破全校游泳紀錄者獲頒獎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(大隊接力除外)。
(3)競技比賽男、女團體總成績冠軍者均獲體育館海陸會員一年免費及獎盃乙座,獲亞、季軍者
均獲體育館海陸會員半年免費及獎盃乙座。
(4)班級趣味比賽接力項目錄取前六名,頒發精美獎品。
十三、申 訴:(1)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關同樣之意義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。
(2)比賽進行中,如果不服裁判之判決時,得以書面及繳交保証金新台幣貳仟元向裁判長提出申訴,
若成立退還保証金否則予以沒收。
十四、附 則:(1)如有資格不符事實者,立即取消該項比賽資格,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分。所頒發獎牌及獎狀須繳回。
(2)患有心臟疾病或皮膚病者,請勿報名參賽。
(3)如自行報名參賽者,主辦單位有權將歸類為該系(所)之代表隊員名單。
(4)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,並宣佈之。
備註:本活動聯絡人:王立涵小姐(分機59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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